华中科技大学大休斯敦地区校友会章程
2003年5月
一 名称
本校友会的名称为“华中科技大学大休斯敦地区校友会”,英文名为 Greater Houston 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lumni Association (HUSTAA). 本会是在美国德克萨斯州注册的非政治性、非盈利的群众社团。
二
宗旨
本会的主要宗旨是联络华中科技大学的海外校友,促进校友之间的联谊和信息交流;促进海外校友和华中科技大学之间的联络和交流。
三 会员
凡认同本章程的华中科技大学,包括原华中理工大学(华中工学院)、同济医科大学(武汉医学院)、武汉城市建设学院、武汉科技职工大学的毕业生、进修生及现在或曾经在该校任教或任职的人士,经本人申请即可成为本会会员。会员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并享受校友会提供的各项服务。会员应按规定缴纳年费,尽可能参与和支持校友会的活动和工作。
四 理事会
理事会为本校友会的执行机构,统筹安排和组织校友会的活动和工作。理事会由会长、候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若干理事组成。理事会成员,会长和候选会长由校友会年度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副会长、秘书长和理事的分工由会长主持理事会通过选举或协商确定。候选会长是下一届会长的当然候选人之一。应届卸任会长须列席理事会全体会议,协助新任会长的工作。理事会成员的任期为一年,可以连任。理事会全体会议由会长召集和主持。无特殊情况,理事和应届卸任会长应按时出席。理事会成员因故不能继续履行其义务时,理事会应及时召开扩大会议决定任免事宜。会长及候选会长的任免需有三分之二多数理事同意通过;其他理事会成员的任免需有过半数理事同意通过。
五 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为校友会最高权力机构。年度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校友会理事会和会长,决定校友会的发展方向和重大活动,修改章程。新一届理事会的选举由上届理事会选派代表主持,理事会候选人由会员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选举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以简单多数当选。候选会长为新一届会长的当然候选人。若无其他当选理事参加会长竞选,通过会员大会举手表决过半数核准,候选会长将成为新一任会长;若有其他当选理事参加会长竞选,会员大会则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得票数多者当选。
六 财务
校友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年费,捐款及协会非盈利性业务的收入。会长对本会财务负责,审批财务支出。财务理事主管帐目,处理有关税务文件,并向理事会及年度会员大会提交年度财务报告。
七 章程的修改
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负责实施,并提出章程修改的提案。章程修改提案必须提交年度会员大会讨论并经与会会员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方能生效。